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

外 人 之 二

近三十年裡,掃墓時節一到,我必然被夫家要求拈香祭拜,再焚燒一疊又一疊的金銀財寶,直到濃煙蔽日,灰燼數堆,大家才功德圓滿地回家享用時髦祭品。事實上,面對眼前這座墳塚,我一無所知,不外是蔓草的壟土和舖苔的碑石,以及一年一度一個家族狀似團結興旺的形象。

掃墓行為原有一個神聖而堂皇的前提,所謂「慎終追遠」。但是,慎終追遠是一整套世代傳承的思維和儀式,其中包括傳承的內容與傳承的交換。在內容上最具意義的是一種值得傳承的門風與家教,而傳承如此的風教基本上正是後代在慎追儀式中得到的交換價值。一旦這樣的內容與價值毫不存在時,充其量只是一個姓氏的因襲。依照現代社會的思考,姓氏容有某種程度的選擇權,那麼這套掃墓規矩勢必面臨重新評價的命運。

當然,掃墓祭祖可以只是情感上的追懷和思念,經過十年二十載,思親不減,孺慕之情尚在,這是人的厚道,也是人的情性。但是,厚道貴在自然,情性重在真誠,一旦流於行禮如儀,週年活動一般,甚至為了杜他人悠悠之口,博孝道之名,那麼所謂情感上的基礎成了自解自欺的說詞,實無由號召後人與外人共襄盛舉。對這一壟年年付錢請人除草的墓墳,這一塊鏤刻一位不曾交接的往者名姓的碑石,我拈香無奈,既找不到慎終追遠的傳承意義,又希望坦誠於自己毫無情感連結的外人身份,偏又得面對一廂情願者的言詞撻伐與凡事因循者的形式妥協。清明掃墓一直是我外人角色的一場天人交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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