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

孝道之終極其一 ── 從「孝經」談起 [書頁]

一部「孝經」,如果略過『夫孝經者』、『朕聞上古其風朴略』這些序文,也不要讀那千言萬語的注疏,那麼,正文不過一千九百零三字。接著,我們再去掉正文中很多章末引用的『詩云』一類文字,也可以不計其中為天子說孝、為諸侯說孝、為卿大夫說孝那幾章內容。那麼,這部「孝經」還剩幾行?事實上,儒家經典中談孝道者比比皆是,不必專在「孝經」中考究。但是,經典畢竟是經典,其中總有恆常不易的道理,而一種道理要跨千古以為經,必得基於一些長年不變的元素。我在「孝經」如此簡略的文字裡確實看到一種傳承久遠的精神,或許正是這部經典的所謂經世價值。

「孝經」共分十八章,在開宗明義第一章裡,提出行孝之始和盡孝之終,始於照料好自己的身體髮膚,不使毀傷;而終於立身行道,名揚後世,以顯父母。在這一始一終兩番孝道作為之間,不外就是父母生時事親、養親以愛、以敬,父母死後葬之、祭之以哀、以慼。事實上,受之父母的身體髮膚正是為顯親揚名之用,不敢毀傷是行孝的基本要件。而究竟如何立身,以顯父母?「夫孝,始於事親,中於事君,終於立身。」亦即在事親與立身之間,必以事君為業,藉著事君以忠的政治表現達到立身揚名的成就。我們可以說,中國傳統的孝道以光宗耀袓為終極目標,而以忠君為手段。

在第十五諫諍章中:「‧‧‧父有爭子,則身不陷於不義,故當不義,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,‧‧‧從父之令,又焉得為孝乎?」既然事親、養親必得其歡心,順其旨趣,是否一概以父母之意為志,以父母之命為令?不然!天下亦有不是之父母,一旦為父不義 (我們可以視父、母為一體),為人子者奈何?「孝經」強調,此時人子不可不諍於父,也就是說,必須對父母做道德勸說,矯枉歸正;若一味姑息,導致其父行陷不義,惡名加身,則不孝之罪大矣!歸結「孝經」之意,一個孝子有責任維護父母聲名,在承歡膝下之餘,隨時諍諫其過,免其是非,必使父母長處榮耀之地。

「孝經」中所言孝道具有千秋留名的傳統價值觀,這個根深柢固的中心思想把歷代父子(甚至以父子為主軸的整個家族)緊緊綰絡在一個榮辱共同體中,這樣的意識型態使天下父子們可以輕易取得一致的立場,而世代之間關係緊密。其中反覆闡明事父與事君的道德連結,更是德教政治鼓勵移孝作忠的內在邏輯,終致社會倫理中任何上下、尊卑、主從的關係都能夠一以貫之,也就是,明王以孝治天下的根據。故,諍諫之子與爭光之子正是一部「孝經」論述的要旨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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